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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證實, 經濟不景氣已經到必須發消費券的地步~~

 

只不過消費券有排富條款

唉~~ 這就是不智之處了...

小雞姐姐決不是為了自肥而主張

各位看倌請仔細想想

這個政策是為刺激消費? 還是為了拯救窮人?

如果為了幫助窮人, 排富正當

但為了刺激消費, 當然不能排富~~

 

窮人會亂花錢? 還是富人?

當然是富人, 尤其是不花自己的錢...

e.g. 某貪官汙吏, 一下買鑽錶,  一下買珠寶...

 

購物~~是一種需要慢慢培養的習慣
 
亂買~~更是長時間累積的生活態度

 

窮人沒機會培養這種生活態度,  給一萬, 只敢花一萬

富人給一萬花三萬, 志在參加, 不在花多少

 

 

窮人得到一萬只能買些柴米油鹽醬醋茶...

平時吃一碗, 現在吃兩碗, 因胃納有限,  振興經濟亦有限~~

富人得到一萬元, 唱歌,購物,下館子,樣樣來 ...

因慾望無限, 振衰起蔽之功效亦無限...

 

 
小雞姐姐甘冒大不諉, 振臂疾呼...消費券不應設排富條款

 

本人發誓--

必盡一己棉薄力量, 為投身振興台灣經濟, 努力不懈,  死而後已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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